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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骗术大全! 揭秘诈骗产业链运作流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30  浏览次数:10405
核心提示:也许你想象不到,11月11日不仅仅是电商最忙碌的日子,也是一群特殊职业人群最忙碌的日子。这群人生活在互联网的黑色角落里,趁着双11狂欢,在大型电商平台广泛撒网,等着鱼儿上钩。这些人的运营工作分工明确,诈骗源、信息贩卖者、诈骗实施者、资金转移者和跑腿分赃者各司其职,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也许你想象不到,11月11日不仅仅是电商最忙碌的日子,也是一群特殊职业人群最忙碌的日子。这群人生活在互联网的黑色角落里,趁着双11狂欢,在大型电商平台广泛撒网,等着鱼儿上钩。这些人的运营工作分工明确,诈骗源、信息贩卖者、诈骗实施者、资金转移者和跑腿分赃者各司其职,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通过购买到的用户账户密码数据,这些人将登录该账户掌握用户的准确网购信息,再以无法发货、交易异常等理由发短信告知用户退款,并在短信中附带钓鱼网站链接,一旦用户按界面提示填写了银行卡、卡密和短信验证码等信息,用户的银行卡存款将被盗取一空。


事实上,网购退款诈骗,只是网络诈骗的冰山一角,用户财产安全已经成为拖累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难题。据猎网平台数据显示,各类网络诈骗中,受骗人数最多的诈骗为刷单兼职诈骗,雇主假冒淘宝店主,让兼职人员帮忙刷单,然后让兼职发回买到的点卡等可立即消费的虚拟商品,但拿到手后“雇主”马上充值并随即消失。


除此之外,消费者受害程度最严重,人均受骗金额最大的是网络金融诈骗。以境外理财诈骗网站为例,调查发现,受骗人数高达数万人,累计被骗资金在百亿元规模。而这些诈骗背后,往往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在操作,而是涉及到不同团队、不同地域、分工严密、有组织有预谋有应急措施的网络金融诈骗黑色产业链。


扒开诈骗产业链的五层外皮


据了解,网络金融诈骗产业链主要分为五层:诈骗源、信息贩卖者、诈骗实施者、资金转移者和跑腿分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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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各层级的任务都由各自独立的团队完成,层级之间只存在买卖关系,并不一定相识,这也为警方侦破案件提高了难度。

 

风险最低的是处于产业链上游的诈骗源头;获利最容易的为信息贩卖者,只需要将到手的信息转手卖出;诈骗实施者成功率低而风险相对较高,因而相对获利多;资金转移者和跑腿分赃者处于产业链下游,往往最容易被警方盯上,但因其从事的环节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因而获利又最少。

 

猎网平台首席反诈骗专家裴智勇告诉腾讯科技,在诈骗实施者背后,可能还存在一只善于捕捉银行、网站、警方执勤漏洞,实时改进诈骗措施的诈骗教练团队。他们每天大量阅读最新文章,从中找取漏洞;对互联网金融等专业性平台,他们会在短时间内阅读大量专业书籍,恶补相应知识。

 

具体来看,网络金融诈骗产业链第一层为诈骗源头,这其中包括盗取大量用户数据的黑客、木马制作者和钓鱼网站开发者。此外,在线下也有个人信息收集者,收集的信息包括电话卡信息、银行卡信息、身份证信息等。

 

产业链第二层为信息贩卖者,个人信息批发商从黑客和线下信息收集者手中购买用户数据,而钓鱼网站批发商则购买木马和钓鱼网站。

 

产业链第三层为诈骗实施者,通过购买批发商的信息,他们手中既有了用户数据库,又有了钓鱼网站和木马,就开始对数据库中的人下手。

 

高级诈骗实施人员主要会利用多数用户在多个平台使用同一密码这一弱点,将手中的已有数据对各大网站进行撞库。撞库成功后,一旦用户安全验证简单,诈骗人员直接将钱转走;而对于安全验证复杂的用户,诈骗人员利用已有的账户密码,开始巧设圈套骗取用户上钩。

 

而低级诈骗人员则主要通过电话冒充诈骗、群发短信附带钓鱼网址诈骗和线上渠道推广诈骗。这也是目前最为普遍的诈骗方式。

 

产业链第四层为资金转移者。一旦上述诈骗得手,资金就会进入诈骗者事先准备好的非自己名下银行账户,很快,就会有熟练转账的会计师在3分钟内将到手的资金分转到数个账户,这期间还可能利用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然后又来来回回多次转移到数十上百个账户,以此提高警方侦查难度。

 

多数情况下,因为查询异地银行账户所需的手续复杂,涉及地域多,对警方成本太高,不得不放弃追踪。同时,为了提高安全性,有会计师甚至将资金转移到海外再转回,顺利洗白。

 

第五层为跑腿分赃者。因为诈骗者最终仍然需要让诈骗所得到达自己手中,这时,为了不冒风险,诈骗人员往往会聘请一家毫不知情的跑腿公司帮忙代劳。跑腿公司员工还在为自己轻而易举就能拿到几百元雇佣费高兴不已,殊不知,自己去ATM机替人取款或去快递员处替人收货其实是最危险的。而当警方自以为抓到“元凶”时,真正的幕后“雇主”往往已逃之夭夭。


互联网金融骗术大全


 

据统计,从具体的网络金融诈骗方式来看,主要包括天天分红、银行理财、P2P平台诈骗、借款诈骗、境外诈骗、原始股等等。

 

1、“天天分红”受骗者众多

 

“天天分红”是时下最为流行的理财诈骗模式之一,兴起于2011年。平台号称用户只需要投入少量的钱,就能让资金在数十天内翻2-3倍,并且每天发放“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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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户投入一定的资金后,最初几天都会按期发放“收益”,用户如果不再追加投资,平台就会立即让其账户密码失效,无法获取本金。当用户看到有利可图,选择追加投资,这时平台会按期发放几天“收益”,等待更大笔的投资追加,如果没有追加,也会很快让其账户密码失效,无法获取本金。

 

裴智勇对腾讯科技表示,“天天分红”是堂而皇之的行骗,且可以通过百度等各种平台进行公开推广,所以受害人群庞大。因此大公司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了“天天分红”的诈骗推手。“我向某搜索网站举报这种诈骗行为之后,他们在接下来几天会将这类广告撤掉,但不出几天,广告又会重新上线。”

 

2、银行理财产品漏洞被利用

 

今年9月,大量工行、招行和农行等用户纷纷在网上反馈收到短信提示,称自己的银行卡在网上购买了某款理财产品被扣除了大笔资金,并告知“如果不是您本人操作,请与我们联系。”当网友去ATM机查询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余额竟然真的少了短信中告知的相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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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如果真的就给对方打电话要求退款,你就正好走进了对方预先设好的圈套。对方会以退款需要确认是你本人操作为由,拿到你的短信验证码,并顺利将你的银行账户余额转走。

 

实际上,在得知余额莫名减少之后,如果用户通过去银行柜台查询就可以发现,自己的资金并没有丢失,只是从银行活期被转为定期理财产品,因而在ATM机上无法查看。

 

原来,诈骗人员通过拖库与撞库、公共WiFi、ATM机针孔摄像头、电脑木马等途径获取的用户银行卡账户和密码后,顺利登陆账户,但由于没有手机验证码无法进行转账,因而想到利用银行卡内将活期理财转为定期无需短信验证码这一特点,顺利将余额由活期转为定期,然后诈骗用户说出短信验证码,盗走资金。

 

3、P2P平台频现虚假投资标的

 

P2P网贷眼下正发展火热,截至今年10月,已进入成交规模万亿元时代。然而,许多P2P平台也借此为目的,圈走了大量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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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平台打着“高息”、“保本”、“短期标”等旗号发布大量虚假标的,吸引普通投资者,资金到账后便携款“跑路”,出现平台突然无法登陆、创始人消失或办公地点虚假等情况。

 

为了能在短时间内诈骗到大量资金,有平台在开业前声称要连续举办数天的优惠活动,等到开业后投资者蜂拥而至,然而平台很快就无法打开,甚至上午开业下午就“跑路”。

 

多家专业机构数据显示,目前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安徽、山东等省份成了P2P平台“跑路”的重灾区。

 

仅在安徽,目前难以兑现的P2P平台就包括金喜财富、什马金融、钱茂财富、上致财富等数十家。

 

陕西西安一投资者向爆料,总部位于北京的中融首信在今年9月下旬开始提现困难,10月中旬已经确定跑路,拖欠投资者资金8000余万元。目前警方已经介入。

 

早在8月底,就有网友举报中融首信跑路。不过让人哗然的是,中融首信于9月2日在其官方微博发表公开信称这是恶意诽谤、无中生有,并号召广大投资者“不要听信谣言,积极响影国家号召,打击造谣声势者,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有投资者称,当得知平台跑路后,大家才发现该平台上大部分投资项目都是虚假标的。而当投资者找到该公司法人,却得知法人宗涛并不是公司的实际持有者,只不过是被实际控制人刘彦生借用了其身份证,二人疑为合谋诈骗投资者。“大家通过各种打探,还发现他们俩原来还都蹲过监狱。”

 

腾讯科技深入投资者维权微信群发现,在该平台无法兑现的投资者超过300人,其中甚至包括该平台在西安地区的两位职员,一位职员投资了400多万元,另一位职员投资了30多万元。

 

4、虚假借款诈骗

 

在各大提供借贷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还盛行着一种借款诈骗。借款人通过信息贩卖者获取有效身份信息,并以他人的身份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借款或消费。在一些平台,不乏员工与借款者内外勾结,过度包装借款人信息,使得原本无法借款的人也借到款项,变相侵吞公司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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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曾说,红岭创投有些坏账是因为分公司高管与借款人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被借款人拉下水,内外勾结。

 

翼龙贷三农事业部负责人许迎告诉腾讯科技,翼龙贷今年有两名加盟商主要负责人和一名员工因为侵占或协助借款人侵占公司资产,已经被送进了监狱。

腾讯科技获悉,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分期乐近日联合警方打掉了一个借款诈骗小团伙。该诈骗团伙的作案手法为:伪造假学生证等材料,伪冒他人身份申请分期购物商品,利用到手的商品进行套现。

 

5、境外诈骗网站“钓大鱼”

 

当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多发,其手法不断花样翻新。在众多投资理财诈骗网站中,有很多网站均号称是境外大型国际集团投资,利用政策法规漏洞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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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网站多由境内的人在港台、东南亚或欧洲等地设立,其网站的IP地址也指向境外,增加警方对其进行追踪的难度。

 

境外理财诈骗网站首先在国内各大网络平台投放极具诱惑力的广告,承诺只赚不赔,利息高出银行数倍,且投资周期短。国内很多有影响力的网站均能找到其广告,因此投资者更容易上当。

 

最初一段时间,当投资者投入资金较少时,平台会如期返还收益和本金;待投资者对其产生信任以后,便利用大众贪财的心理,推荐高收益理财产品;投资者纷纷“上钩”、将全部家底拿出进行投资以后,网站很快就无法打开,该公司顺利将账户内的资金全部转出到境外,最后消失。

这类平台往往同时拥有几个或十多个域名,其服务器也位于韩国、东南亚等地。为了诱骗更多的人上当,其网站的命名也较为讲究,其名字往往与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相同。

 

腾讯科技调查发现,境外理财诈骗网站的受骗人数高达数万人,累积被骗资金在百亿元规模。目前这类的投资理财诈骗网站包括香港保利金融投资集团(下称“保利金融”)、红杉金融控股投资集团、软银国际金融投资集团(下称“软银金融”)、香港富国国际金融集团、香港黑石国际金融集团、花旗金融网等。

其中,保利金融与软银金融两大平台所显示的办公地址相同,两大平台很可能是同一控制人。保利金融号称公司总资产5200亿美元,而据中国保利集团官方披露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末,保利集团总资产为4553亿元。香港保利集团为确实存在的公司,但该集团从未成立香港保利金融投资集团。

显然,诈骗网站盗用国际知名金融机构的品牌,也加大了网民对诈骗网站的识别难度。

 

6、众筹骗局“原始股”

 

在山东、河南、上海等多个省市,最近连续发生了多起以“原始股”为幌子的骗局。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股权众筹”的名义,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向不特定的公众销售股票,从事非法发行股票活动。一些假股票甚至傍上境外资本市场,以虚假的高收益诱骗投资人入局。

 

“原始股”是指公司上市之前发行、可在上市一段时期后售出的股票。因涉嫌以“原始股”非法集资,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段国帅近日被依法批捕,其炮制的假股票的众筹骗局骗取上千名河南群众的2亿多元资金。

据了解,嫌疑人段国帅是河南漯河人,由他控制的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河南多地设立分公司,自称“环保产业的先锋企业”。通过互联网宣传造势,不少投资者以为这是一家潜在的“绩优股”企业。

 

“利用该企业在上海某地方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身份,对外宣称‘上市公司’,是不法分子得手的关键。”办案人员介绍,段国帅等人在河南召开“增资扩股”发布会,宣布该“上市公司”将定向发行“原始股”。同时,这家所谓的“上市公司”还一度发售股权理财集资,承诺年收益达48%,超过同期银行存款收益20多倍。

据初步了解,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原始股”共向群众非法融资2亿多元,涉及上千名投资者。“几十万元都打了水漂。”郑州市民王先生说,“当时听信了他们所说的企业马上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原始股能获得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收益。”

 

同样遭遇假股票众筹骗局的还有陕西、江苏、上海等多地群众。在近期公安机关查处的骗局中,一些假股票甚至傍上境外资本市场。经查,嫌疑人张建军通过虚假出资设立“陕西嘉隆高科公司”,印制虚假传单,向4700余名群众出售虚假股权。其间这家公司将自己描绘为一家外资企业,称将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集资供不法分子挥霍。

 

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调查后发现,还有一些企业利用地方性的企业股权挂牌转让市场,冒充上市公司发售“原始股”。例如在多地发生的“原始股”众筹骗局中,均有不法分子宣称自己是“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挂牌企业,有明确的上市代码。但事实上,这家股权交易中心只是一个地方机构,不法分子利用其名称易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混淆,蒙骗消费者。

 

警方提示,“原始股”投资骗局的实质是从事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证券活动。“如果有公司自称定向增资扩股,又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向不特定的公众销售股票,实际上已涉嫌违反证券法关于‘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

 

部分“原始股”众筹骗局受害者还反映,一些合规设立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存在监管空白。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显示,早在今年7月,涉嫌倒卖“原始股”非法集资的某不法企业就被监管部门列为“经营异常”,负责人失联、办公地址空置,然而,这家空壳公司却仍在其挂牌的地方股权交易市场继续交易多日才被终止挂牌。

 

此外,一些投资者也反映,部分企业仅仅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就宣称投资人能享受“上市公司”的财富增值和融资便利,大搞“原始股”交易,存在恶意混淆概念之嫌,亟须得到规范。

 

法律人士提示,在我国,股票转让需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我国现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只有在这三个公开市场买卖股票不存在诈骗风险,网络推销交易的所谓‘原始股’属于私下转让,并不受法律保护。”许峰说。

 

去年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股权众筹再度迎来重大突破。今年以来,监管层已多次在公开场合肯定了互联网金融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的积极作用,鼓励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在这一背景下,小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股权众筹的名义进行众筹骗局诈骗活动,无疑会伤害行业声誉,对众筹投资人信心造成打击。

 

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行业的主流是健康与安全的。但同时,这一行业也吸引到了不法分子的关注。对于投资人来说,学会识别诈骗平台在当前形势下变得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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