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香港房屋协会公布,为促进资助出售房屋流转,下月14日起推行“长者业主楼换楼先导计划”,让合资格的资助出售房屋长者业主,可以免补地价出售手头上的单位,且选购另一个面积较小的资助出售单位。
参与计划的长者业主须年满60岁、拥有单位超过十年、由过去两年至签订临时买卖合约,长者业主和所有已登记家庭成员无拥有其他住宅。他们可以在出售所住单位后,在房协或房委会的第二市场,选购另一个面积较小的资助出售单位。可参与计划的屋苑只包括房协辖下“住宅发售计划”的11个屋苑,估计合资格单位约1300个。
合资格业主除按现行第二市场规定申请“可供出售证明书”外,在出售单位前必须先向房协申请“交易许可证”,申请费用为250港元,需时大约1个月。“交易许可证”及“可供出售证明书”均不设期限,让业主有充裕时间作出合适的决定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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