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批了一则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称,新光圆成全资子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义乌世茂”)于近期收到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涉案材料。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公告获悉,金华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16日受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状告义乌世茂、新光圆成、新光建材城、周晓光、虞云新的案件,涉资49256.17万元。
2016年9月26日,义乌世茂、新光圆成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4.5亿元,实际放款4亿元,新光建材城提供抵押担保,周晓光、虞云新作为连带保证人。因义乌世茂逾期归还本息,以致成诉。
根据判令,被告义乌世茂、新光圆成偿还原告信托贷款本金、利息、本金罚息、律师费及保全担保费;对被告新光建材城所有的位于东阳国际建材城C1、C2、D6、D7、D8区抵押房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前述的请求范围内享受优先受偿权;被告周晓光、虞云新对义乌世茂、新光圆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至公告日,新光圆成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涉案总金额为22093.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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