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今日收到南宁市富天投资有限公司来函,其于2019年12月19日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深圳市北部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291.23万股股票所有权归买受人南宁富天所有”。
公告披露,上述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南宁富天将持有南宁百货股份1.03亿股,占总股本的18.85%。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于2019年12月5日,南宁富天通过司法拍卖,成功竞拍深圳市北部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宁百货2291.23万股股份。
此前12月18日,关于南宁富天司法竞拍增持南宁百货股份的资金来源和融资安排,南宁富天回复回复问询函称,南宁富天通过司法拍卖平台竞得南宁百货2291.23万股股票,并于后续按照竞买要求支付了拍卖尾款,参与拍卖的资金来源均为南宁富天自有,不存在资金来源为通过南宁百货股份质押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由此产生的杠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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