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地产要闻 » 正文

上海: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缴付土地价款可申请延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3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3325
核心提示:2月11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土地利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定向挂牌出让

2月11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土地利用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到,定向挂牌出让的地块将取消现场交易环节,直接电子挂牌交易并确认竞得。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地块,经批准同意可继续交易,现场交易环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通知》提到,因疫情影响未能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付土地价款和交付土地的,不作为违约行为,不计滞纳金和违约金,受让人可以向出让人申请延期缴付或分期缴付,疫情解除后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交地时间相应顺延。

同时,顺延开竣工和投达产履约时间。土地出让合同关于开竣工、投达产的履约时间要求根据疫情自动顺延,可在疫情解除后通过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调整履约时间,也可以在竣工验收时直接按顺延后的履约时间予以核验。

《通知》表示,以租赁方式(含先租后让)从政府或国有企业取得的产业用地,将免除疫情期间的土地租赁费用,各区可以根据疫情具体确定免租期。

产业用地地价实行底线管理原则,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不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研发用地出让起始价不低于本市研发用地基准地价。存量工业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本站精彩推荐

首页 网站介绍 企业邮箱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35楼c4座 025-86893515 投稿QQ:2116005100

策划、设计、制作:北京中视紫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邮箱:meigui916@163.com

地金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54326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026号

服务时间:09:00-20:00

邮箱:dcjr1688@126.com

投诉电话:1358405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