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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辉18亿港元出售5幢香港独立洋房予控股股东林氏兄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1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5908
核心提示:5月31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于5月29日,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旭昇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Elite Force De

5月31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于5月29日,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旭昇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Elite Force Development Limited及买方担保人订立买卖协议。

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代价合共为18亿港元。销售股份为5间目标出售公司各自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销售贷款指目标出售集团结欠公司总额为7.74亿港元的股东贷款。

于公告日期,目标出售集团结欠一间独立银行的按揭贷款,旭辉控股集团为按揭贷款的担保人。

本次交易的买方为董事兼公司控股股东林中、林伟及林峰所控制的投资控股公司,出售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连交易。

出售事项预期将于2020年12月31日(或订约方可能协定的任何其他日期)或之前完成,惟须待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5间持有物业公司所拥有五项物业,分别位于香港香港岛舂磡角道44号、46号、48号及50号以及香港香港岛海天径1号的5幢独立洋房,5幢独立洋房可销售面积合共2.64万平方呎。

于2020年4月30日,根据独立估值师就上述5项物业作出的估值,该五项物业的评估市值总额为16.91亿港元。

另截至4月底,目标出售集团的未经审核合并总资产值及净负债账面值分别为约15.89亿港元及10.9亿港元(并无计及物业的评估市值总额约16.91亿港元)。

按出售代价18亿港元、物业的原收购成本15.88亿港元及原收购物业所产生的相关成本约1.09亿港元计算,估计出售事项将可变现收益约1.03亿港元。

由于卖方为旭辉控股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其账目并入集团,故此将自出售事项变现的收益会计入集团。

出售事项完成后,旭辉控股集团将不再于目标出售集团持有任何权益,该等公司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而目标出售集团将不再于旭辉控股集团财务报表中入账。

旭辉表示,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并将改善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及巩固整体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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