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深圳市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水务、交通)工程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日前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
《通知》适用范围包括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市财政性资金和社会资本开展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水务、交通)等工程项目,但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需上报省和国家审批的重大工程,油气库、油气长输管线、民爆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项目、保密工程,以及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随着施工图审查取消,7月1日起,深圳市将启用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该系统统一数字化图纸标准和格式,将实现全市工程施工图数字化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及签章(字)人员的信息全部电子化,并与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
《通知》同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或办理施工备案时提交告知承诺书。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上传管理系统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追究违反承诺行为的责任。
为加强工程设计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通知》要求各部门建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同时,《通知》明确要求对勘察现场作业情况及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抽查,提出了抽查重点项目类型;要求各部门依法处理抽查或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从业情况开展信用评价;要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抽查施工现场使用的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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