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上实城开就24亿元贷款订立协议,要求上实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51%。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6月17日,上实城开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就为期三十六个月且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的定期贷款融通订立贷款协议。该融通将用于归还股东方或关联公司借款。
该贷款协议规定,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实城开及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须直接或间接拥有该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1%,并维持对该公司的管理控制权。倘违反持股及管理契诺,将构成贷款协议项下的违约。
于本公告日期,上实集团在上实城开已发行股本总额中实益拥有约64.63%的权益。
上实城开董事会认为,是次贷款融资将可降低本公司的综合融资成本,并优化该公司的债务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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