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其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杭州毓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事项》,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受让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北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毓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9.5%的股权共计4.95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和中北花园房产分别持有杭州毓惠49.5%的股权和50.5%的股权。
另外,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杭州毓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参股子公司杭州毓惠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2,200万元。杭州毓惠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广宇集团表示,本次交易目的系公司拟与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因项目合作所需,公司对杭州毓惠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
此外,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广宇集团对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2,628.56万元,无逾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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