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与积金局协调及作出研究后,将上海及深圳交易所纳入积金局「核准证券交易所」名单的条件已经成熟,相关修订亦已于今日刊宪,实时生效。
他在网志中提到修订将为强积金投资管理人提供更大灵活性,在符合相关监管规例及基金产品设计框架情况下,可增加投资在内地交易所挂牌的股票,令强积金资产有更多元的投资机遇。
他表示,随着内地资本市场不断改革发展和开放,财库局与监管机构一直审视和检讨相关的监管规例。其中,强积金计划目前已有一定程度投资于内地A股,至9月底占强积金总资产1.12%,约110多亿港元,但由于内地交易所未纳入积金局的「核准证券交易所」名单,因此相关的投资以及其他证券,累算不能多于基金净资产值10%,而早前跟业界交流,听到意见认为A股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应被纳入有关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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