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其中,指出旧住宅区所在地块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95%以上且占总人数95%以上的物业权利人同意后,即可征收。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条例获悉,当已签约合法产权比例占整体的95%时,市、区政府可以依法对未签约的房屋进行个别征收。条例正式出台后,此前签约率不低于95%的旧改项目也适用于个别征收模式。
另据条例显示,一年内签约率达不到95%的旧改项目,调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对于一年内签约率达到了95%的项目,市场主体可以向区政府申请调解。城中村合法住宅、住宅类历史违建签约人数单95%后可征收。
此外,条例首次制定了最低赔偿标准,对于已登记的商品性质住宅物业采用原地产权置换的,按照套内面积不少于一比一的比例进行补偿。
据了解,与此前《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刚刚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取消D级危楼与开发商额外补偿政府保障房的要求,同时增加前置调解程序等内容。
条例生效时间为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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