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于公告日期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哈尔滨绿城置业、中交东北投资、哈尔滨地铁置业开发与项目公司订立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的条款及条文,哈尔滨绿城置业、中交东北投资及哈尔滨地铁置业开发将提供财务资助以为该项目提供资金。
于本公告日期,中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持有624,851,793股股份,相当于绿城中国已发行股本约25.051%,故根据上市规则,中交集团为绿城的主要股东及关连人士。中交东北投资为中交集团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因此为公司关连人士的联系人。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成立的项目公司以开展哈尔滨地铁三号线相关车辆段上盖项目的初期工作,包括拟开发相关地铁站附近用于商业及住宅用途的物业,于2019年9月24日成立。
根据彼时协议,项目公司于成立时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万元,其中哈尔滨绿城置业、中交东北投资及哈尔滨地铁置业开发将分别出资人民币2070万元、人民币450万元及人民币198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46%、10%及44%。
此次最新公告披露,多方之间订立了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的条款及条文,所提供的年息为7.5%的股东贷款将供项目公司用于项目的土地获取及开发。
其中,哈尔滨地铁置业开发将承担最多1,127,410,000元,其中人民币643,460,000元抵押贷款将由哈尔滨绿城置业为其垫付,哈尔滨地铁置业开发将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作为抵押;
中交东北投资将提供最多256,230,000元;及哈尔滨绿城置业将提供最多人民币1,316,180,000元,其中已包含上述为哈尔滨地铁置业开发垫付的抵押贷款人民币643,460,000元。
对于进行交易的理由,绿城于公告中表示,该项目使公司能够藉助哈尔滨地铁置业开发于当地的经验及关系,以及中交集团在大规模基础设施相关服务的优势,在哈尔滨市场扎根发展。
尽管根据补充协议,股东贷款将不会按比例提供,但董事会认为开发该项目将有助于拓宽绿城的资产及盈利基础,且股东贷款将为项目公司提供开发及推进该项目所需资金,因此符合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股东的利益。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