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鉴于公司及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物业”)均为深投控控股子公司,深深房和深物业均存在经营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业务的情形,归属于同一行业,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为避免同业竞争,深投控做出如下承诺:对于深深房现有的与深物业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深投控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时启动以下方案中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一种或几种方案,并在2024年11月9日前实施完毕相关方案,以解决现存的同业竞争问题。
具体为,通过资产出售或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两者间的同业竞争;通过股权划转等方式解决两者间的同业竞争;其他能够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措施。
据悉,此承诺尚需深物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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