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操作规范中强调,东莞市城市更新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建设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市属企业引领作用,贯彻落实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连片“工改工”,为政府统筹掌控一批产业空间资源。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操作规范所称“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是指市属土地整备开发公司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完成土地整备工作后,交由政府挂牌招商或收储。
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须遵循政府主导,产业优先原则,鼓励与镇街、村组集体、更新基金合作,通过“工改居商”项目收益反哺连片“工改工”。其次,遵循自主经营,市场运作原则。
此外,操作规范提到,更新单元需引入改造主体实施连片“工改工”、产城融合改造、旧村改造项目;因反哺连片“工改工”而实施的“工改居商”项目及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项目可采用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进行更新改造。
值得注意的是,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项目无须配建安居房;须按有关规定签订实施监管协议,落实回迁安置、公建配套建设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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