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
据悉,浙江广厦于2020年12月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为关联法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8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
而最新公告披露,该融资已于近日到期。截止公告日,广厦建设尚未偿还上述融资。
浙江广厦对于可能产生的影响表示,如各方无法就上述逾期的最终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公司将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后续安排上,浙江广厦表示,在各方的支持下,公司持续推动存量担保问题的化解工作,存单质押担保工作及部分涉诉担保问题的化解均已取得较大进展,担保风险敞口整体出现下降趋势。但在目前的宏观环境下,所有担保问题的化解无法一蹴而就,浙江广厦将在优先解决存单质押问题及涉诉担保的前提下,继续积极与各方沟通,督促债务人履行相关义务,同时也争取相关部门及单位的支持和理解,为浙江广厦担保问题的最终化解赢得时间及空间。
同时,广厦建设的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均已向浙江广厦出具书面承诺,如后期各方无法达成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其承担。
浙江广厦称公司一直在积极关注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资信、经营情况,做好存量担保的风险管控;同时根据可能遭受的损失情况积极应对,适时启动法律程序,尽最大可能减少公司损失。
此外,上述事项目前暂未对浙江广厦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浙江广厦将督促各方与债权人进行多渠道的沟通,力争尽快达成妥善处理方案;同时浙江广厦将根据进展情况,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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