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要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为重要抓手,更大力度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更加注重提升市场主体感受度,更深层次推进探索创新,把上海打造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务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方案指出,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准入制度。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发挥重大外资项目市级工作专班作用,协同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修订出台《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服务便利度和透明度。加强境外投资项目合规性指导,鼓励相关专业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在投资环境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全流程全领域审批管理服务。比如,深化区域评估,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全面深化多测合一和测算合一改革;全面推行联合会审、联合监督检查和综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推进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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