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在会上表示,《“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明确了住有所居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其中,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公积金。
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住建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同时,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二是,针对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住房改善需求,创新金融支持方式,落实闲置土地利用、存量房屋用途调整等政策,加快形成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制。“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约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精准识别保障对象,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到应保尽保。
四是,多种手段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让更多就业群体享受住房公积金服务;优化使用政策,支持缴存人租购并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建设智慧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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