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策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盈利警告称,相对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录得约22.83亿港元溢利,公司预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不多于36.6亿港元。
中策集团称董事会称,预期亏损业绩主要由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估计录得的透过损益按公允值列账金融资产净亏损处于约36.75亿港元区间,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录得透过损益按公允值列账金融资产的净收益约29.06亿港元。
其还进一步解释称,2021年度透过损益按公允值列账的金融资产净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源自出售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普通股股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共出售1.336亿股恒大汽车股份,相对于2021年1月1日其于本集团账目账面值,录得的已变现亏损为约36.85亿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及若相对其于本集团的历史成本,录得的已变现收益为约1.31亿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
而此前,于2021年11月18日中策集团股东特别大会上股东授予董事会有关可能出售最多6360万股恒大汽车股份的授权。获授予出售授权后,根据行使出售授权已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一连串共6360万股恒大汽车股份的出售,总代价为约1.91亿元(不包括交易成本)及相当于每股恒大汽车股份的平均售价约3港元。
连同中策于2021年9月29日所公布先前已出售的7000万股恒大汽车股份,中策已出售其持有的全部1.336亿股恒大汽车股份及不再持有任何恒大汽车股份。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