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北京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意见指出,鼓励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增加中长期信贷供给和信用贷款投放。强化对现代种业、绿色有机农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等都市型现代农业以及乡村建设行动的支持保障,力争“十四五”期间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扩面增量专项行动,扩大农地经营权贷款贴息范围。在昌平区、大兴区两个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稳妥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有偿退出贷款、整村宅改贷款等业务。
引导符合条件的涉农市场主体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经办融资担保机构对于涉农创贷业务取消反担保要求。
意见指出,鼓励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开发粮食蔬菜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积极发展农业基础设施领域的涉农财产保险,为农业机械设备等提供保险保障。提升农村地区人身保险发展水平。积极发展普惠保险,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村意外险、定期寿险等业务。
畅通优质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主体发债项目库。积极推广乡村振兴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支持更多优质涉农企业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融资。把握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的良好契机,做好涉农企业上市的辅导和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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