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五则批复文件,同意闽侯、连江、福州、长乐等地五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总面积296.5公顷(折合4447.5亩)。
根据批复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闽侯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42.6823公顷;同意连江县2021年度第十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92.6167公顷;同意福州市2021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33.6900公顷;同意福州市长乐区2021年度第十八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39.0404公顷;同意福州市长乐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88.4706公顷。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批复文件要求,各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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