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推行“交地即交证”的工作方案》,3月1日实施。适用于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其他县(市、区)。
据悉,“交地即交证”是对宗地上四至清晰、权属无争议、无查封、无抵押的国有出让或划拨土地,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划拨)价款,依法纳税完毕,在土地交付的当天,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办理不动产登记、向用地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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