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徐州市发布《关于落实省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指出,安排9000万元省级文旅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产业融合、赋能乡村、数字文旅等项目,促进文旅企业恢复发展、创新发展。加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对小微文旅企业支持力度,2023年投放的新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30%。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对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具体而言,积极争取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年度重点文旅项目库,组织申报省级文旅产业发展类项目。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建立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办好徐州文博会、“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徐州分赛,参与深圳文博会、南京融交会等会展活动。
此外,市财政安排文化、旅游、文物等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事业及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级文旅产业发展资金项目,重点支持产业融合、赋能乡村、数字文旅等项目。对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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