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落实函的回复。
陆家嘴于公告中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重组相关费用,及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10%。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用于拿地拍地、开发新楼盘。
上市公司确认并承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部分,未来不用于拿地拍地、开发新楼盘,上市公司未来拿地拍地、开发新楼盘不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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