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
据悉,《办法》显示,28周岁以下,大专学历等,连缴社保满一年者可入户广州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和增城7个行政区。该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拟实行三年,现从2023年7月21日至8月19日(30天)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办法》指出,此次执行差别化入户政策的实施范围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需要注意的是:天河、越秀、海珠、荔湾等区并不支持。
此外,在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就业或创业,且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人员,可将户籍迁入广州市,但仅可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的行政区办理登记入户。
同时满足的条件为:拥有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或拥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人员;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申报时须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与此同时,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将户籍迁入广州市,但仅可在差别化入户政策实施范围内的行政区办理登记入户。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指出,人员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无可登记入户的住宅房屋地址的,在其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无法通过上述办理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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