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为加强观众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通知》强调要加强票务管理。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销售平台应当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同时,进一步提高大型演出活动门票销售比例,演出举办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对其余15%的门票,应当在演出前24小时进行个人信息绑定,做到“实名绑定、实名入场”。
《通知》明确,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明示其授权的票务代理机构,引导消费者从合法渠道购买门票。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消费者购票、入场和退票规则。
此外,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大型演出活动举办方和场地方工作票证的管理,严格控制发放范围,防止工作票证流入市场被非法买卖。
《通知》还明确,要加强演出现场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大型演出活动的实地检查,现场核验演员信息及演出节目内容,严禁擅自变更演员及演出内容,严禁假唱、假演奏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表示,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要加强对演出票务销售平台的管理,依法处置未履行核验票务经营单位资质及演出批准文件义务、为倒卖门票提供服务等违规行为。
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倒卖演出票证的打击整治力度,全面收集网上网下倒卖炒作票证信息,及时发现加价、变相加价销售票证的线索,严打网上网下倒票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依照《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对大型演出活动中存在面向公众销售门票数量低于核准数量的85%或者为倒卖门票、买卖演出工作票证提供便利等情形的演出举办单位及票务代理机构,依法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
同日,文化和旅游部在京召开全国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工作,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会上,中央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胡和平强调,要全面加强演出票务管理,维护良好票务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全面加强演出现场管理,保障正常观演秩序,倡导观众文明观演。要清朗网络空间,依法处置造谣传谣行为,为演出市场营造良好网络环境。要持续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和诚信守则、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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