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地产要闻 » 正文

上海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19  来源:中房网  作者:亚晨  浏览次数:5366
核心提示:10月18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明

10月18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明确了首套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标准。

  根据《通知》,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已有一套住房、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此外,《通知》还明确,对在全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在全国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两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不予贷款。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贷款的政策维持不变。

  据悉,该《通知》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2023年10月30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口径执行。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本站精彩推荐

首页 网站介绍 企业邮箱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35楼c4座 025-86893515 投稿QQ:2116005100

策划、设计、制作:北京中视紫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邮箱:meigui916@163.com

地金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54326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026号

服务时间:09:00-20:00

邮箱:dcjr1688@126.com

投诉电话:1358405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