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上港集团公布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最新进展。
公告指出,旗下控股子公司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已向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亿元人民币,该笔贷款为不超过3亿元委托贷款额度的一部分,定于2024年1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批准。
委托贷款合同由明东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盐田码头共同签署,主要用于盐田码头的日常经营支出,贷款期限自2024年2月28日至2025年2月28日,利率为2%,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若盐田码头违约,明东公司有权采取法律允许的措施追回贷款。
至此,上港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总余额达28.1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目前无逾期未收回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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