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华润置地与一家银行签订的定期贷款融资协议的详细情况。
根据公告内容,华润置地作为借款人就上限8亿人民币的定期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签订了一份贷款融资上协议,贷款期限设定为不超过三年。
该贷款协议包含特定履行责任条款,规定如果华润集团不再是华润置地的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低于35%,将触发违约事件。目前,华润集团持有华润置地约59.55%的股份。
若华润集团不再由中国政府机关实益拥有50%以上的权益,同样会构成违约。违约的后果是贷款人有权宣布取消贷款额度或要求立即偿还所有款项及应计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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